中国东方航空,2011年10月5日以来(至今为止),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。具体如下:一,800公里(含)腿,每个乘客都是70元,800公里以上;腿,收取140元每名旅客。2,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(包括50%名儿童没有成年子女),革命伤残军人和残疾人人民警察,其收取燃油附加费的一半,或800公里(含)以下部门,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40元,超过800公里以上的部分,每个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70元。三,按规定享受民航成人普通票价的10%个婴儿,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。